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区非公党委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有组织纪律性,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
3.经常下基层走访,能适应不同工作状态并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应用;
4.有党务工作或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录用;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酒驾、醉驾处罚的,受过其它刑事处罚的;
2.因涉及案件或违规违纪问题尚在调查阶段,未得出结论的;
3.因个人存在违规违纪情形,被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如未招满则延期招聘(具体延期时间另行告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向聘用单位电子邮箱zgqgsl@126.com投递以下材料的电子版,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电话”。
1.附件:个人简历表1份;(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如报名者入围面试环节,需在面试时提供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验原件,交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聘用单位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版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和面试时的资格复审。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笔试和面试
由聘用单位自行出题、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聘用
1.签订合同。经考试合格的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至少签订一年)。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转正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3052元/月(含保险个人缴付部分);绩效工资年底一次性发放(工作不满一年,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另有伙食补助、工会福利。
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考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独自承担。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3.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赣州市章贡区工商联解释。
5.联系方式、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区政中心A座13楼1305室,联系电话:罗女士,0797-8199357,请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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